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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妇联关于转发广东省妇联推荐2024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候选人(集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27 来源:本网

各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社会组织妇工委、系统妇委会、直属妇委会、市妇联团体会员、市妇联业务主管社会组织:

  根据《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评选表彰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省妇联《关于推荐2024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候选人(集体、岗组)的通知》(附件2)精神,我市拟推荐全国三八红旗手候选人2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候选集体2个、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1名、全国巾帼文明岗候选岗组2个。请各单位认真研究全国妇联最新的评选条件和工作要求,配合做好选拔推荐和材料报送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单位推荐1名全国三八红旗手候选人、1个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候选集体和1个全国巾帼文明岗候选岗组,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1名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参评人选所在单位应民主推荐并在一定范围公示,各推荐单位要按《办法》规定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所属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此外,各单位广泛发动社会化推荐工作,参评人员于征集时间内,自行登录全国三八红旗手社会化信息申报系统https://women-nf.southcn.com/app/web/index.html#/login进行网上填报(详情可参阅“广州女性”微信公众号12月24日推文)。各单位对社会推荐候选人审核、公示等事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评前报告制度,认真开展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自查工作,按照《办法》认真核查,发现需撤销称号的情况,及时报市妇联宣传部、妇女发展部提请上级妇联撤销。做好评前报告工作,在提交推荐人选报告的同时,提交本地区、本系统以往年度获评人员是否有违法犯罪等情况的报告。

  三、请于2025年1月2日前将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对象的电子版材料发至市妇联宣传部邮箱,同步提交纸质版材料。请于2025年1月2日前将全国巾帼文明岗候选岗组电子版材料发至市妇联妇女发展部邮箱,同步提交纸质版材料。

  专此通知。

  附件:

  1.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评选表彰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妇厅字〔2024〕39号)

  2.广东省妇联关于推荐2024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候选人(集体、岗组)的通知



 广州市妇女联合会

    2024年12月27日


  申报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联系人:吴之欣,联系电话:87386639,13710614701

  电子邮箱:gzsflxcb@gz.gov.cn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明月一路10号广州市妇联宣传部

  申报全国巾帼文明岗

  联系人:余竫佳,联系电话:87393301,13902211498

  电子邮箱:fazhanbu@gz.gov.cn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明月一路10号广州市妇联妇女发展部


附件下载:

广州市妇联关于转发广东省妇联推荐2024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候选人(集体)的通知.pdf

广州市妇联关于转发广东省妇联推荐2024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候选人(集体)的通知.docx

附件1: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评选表彰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妇字〔2024〕39号).pdf

附件2:广东省妇联关于推荐2024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候选人(集体、岗组)的通知.pdf

附件2:广东省妇联关于推荐2024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候选人(集体、岗组)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