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30日,市妇联通过广州市妇女联合会、广州市司法局官网,就《广州市家庭教育服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公开征集公众意见。共收集近60条意见建议。现将有关意见归纳如下:
一、关于教育行政部门、妇联开展工作的意见。主要有:总则中加强教育低成本化、养育轻负担化的导向,提升生育意愿;建立“市—区—街道”三级服务机制(网络);确立“循证实践”在服务质量评估中的核心地位;设立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等。
二、关于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家庭教育服务站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村居开展服务的意见。主要有:建议学校引进系统公益课程,搭建课程资源库;推广以学校为基地的家庭系统干预模式,将家庭心理服务纳入学校心理健康工作体系;培养教师心理问题识别和危机干预能力;支持社会组织在学校设立家庭教育工作室;推动社区互助式养育,营造“共育共同体”,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降低家庭养育孤独感。
三、关于对有特殊需求家庭开展针对性服务的意见。主要有:扩大特殊需求家庭识别范围;建立分级分层服务体系,开展针对性服务;干预方案应重视生活化劳动和日常实践,促进未成年人回归现实。
四、关于开展家庭教育个案服务的意见。主要有:明确个案服务的专业边界,细化服务形态;规定个案服务转介机制,明确转介标准和流程,构建服务闭环;建立标准化的个案记录、档案共享和督导要求;探索基础服务政府购买、长期咨询家庭适度分担的费用机制等。
五、关于利用信息平台开展服务的意见。主要有:明确线上内容审核标准;建立服务资源地图;开发非诊断性需求初筛工具;线上平台与线下服务有机衔接,防止以平台代替专业服务;在保护未成年人基础上建立个案服务模块;强化公益热线宣传等。
六、关于企事业单位、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及社会组织参与的意见。主要有:明确不同主体的参与路径和准入条件;优化政府购买服务评审标准;探索“社会组织+学校”联合运营模式;建立服务机构的备案、培训、督导、评估和退出机制,明确从业伦理边界等。
七、关于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产品研发、人才培养等的意见。主要有:支持建立具有本地特色的循证产品研发机制,研发面向真实家庭困难的可操作工具包;将循证方法纳入指导师继续教育体系;建立分层人才培养和专业督导制度;建立服务人员从业伦理规范等。
八、其他意见。主要有:理念上尊重中国家庭“家人一体”的共情特质,帮助青少年建立生命联结;推动相关法律法规条文衔接;完善家校社医协同和专业转介机制,明确家庭教育服务、心理咨询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和未成年人保护之间的职责边界等。
广州市妇女联合会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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