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广东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规范和加强广州市家庭教育服务,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市妇联、市教育局牵头起草了《广州市家庭教育服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保障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意见。
一、公众可以重点对以下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对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等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家庭教育服务站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村居开展家庭教育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三)对有特殊需求的家庭开展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四)对开展家庭教育个案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五)对利用信息平台开展家庭教育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六)企业事业单位、家庭教育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开展或参与家庭教育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七)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产品研发、人才培养等保障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八)其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时间
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其理由,请于2026年4月30日前反映或提交。
三、意见反馈途径
(一)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明月一路10号广州市妇女联合会家庭和儿童工作部(邮政编码:510600)
请在信封上注明“《广州市家庭教育服务规定》意见建议”。
(二)电子邮箱:sfl87386637@gz.gov.cn。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馈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便必要时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广州市妇女联合会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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