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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8-23 | 浏览次数:- | 来源: |
重复填表、重复提交信息
烦烦烦!
为一件事反复跑几个部门盖章或证明
累累累!
话说,大家到政府机关办事时有木有遇到过上述糟心事?还有那种自证“我妈是我妈”的奇葩证明……
而今后,亲们不会再“跑断腿”啦!你问为啥?因为──
11日召开的14届203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政府信息共享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其中以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规定,包括户籍、婚姻、出生死亡、企业和个体户等16类基础信息可不再重复采集。
市民不用重复提交信息
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方面介绍,广州早在2012年已出台《广州市政府信息共享管理规定》,很多共享参与部门都希望政府信息共享制度能进一步具体化和明确化。此次通过的《实施细则》就旨在解决三个核心问题,即以谁的数据为准、能否共享、如何共享。
《实施细则》以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规定了包括户籍、婚姻、出生死亡、企业和个体户等16类基础信息的责任提供部门,使“一数一源”落到实处,其他部门可不再重复采集这16类信息,在具体行政事项办理过程中将以这些部门的信息为基准。
如此一来,能提高行政效率和政府信息的准确性,可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群众到政府机关办事不用重复填表、重复提交信息,不用为一件事反复跑几个部门盖章或者证明啦!棒棒哒~
不必重复采集的基础信息有哪些?
总共是16类基础信息,主要分为自然人和法人两大类。具体为↓
保证共享数据的隐私
《实施细则》着力保护公民隐私,行政机关不得自行向公众发布或向其他部门转让通过共享获得的政府信息;非经法定授权,不得利用共享政府信息牟利。这在最大程度上保护了公民的隐私,避免信息的滥用。让部门用着顺心,市民用着省心~
知多D
你知道吗?其实深圳也有类似的规定。2015年11月20日,《深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公布,深圳政务信息资源将实行免费共享。办法规定,信息共享实行负面清单制度,除列入负面清单的政务信息资源之外,各单位应无条件对其他单位提供共享信息。
《办法》规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是由市电子政务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建设和管理,为各单位提供信息共享的信息技术平台。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都在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虽然离老百姓的满意度可能还仍有差距,但请给这份态度和决心一个大大的肯定和鼓励
策划:广东发布来源: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