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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之家”简介
发布日期:2014-01-26 来源:广州市妇联组联部

党的十七大召开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提出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妇联组织建设,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支持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反映群众呼声,群众合法权益”,将妇联的建设纳入党建工作中,进一步明确了妇联组织的定位。

2010年,中央党群共建创先争优视频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党建带妇建,共建组织、共建队伍、共建阵地的要求。全国妇联《关于在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中建设村、社区妇女之家的意见》要求在村、社区按照“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有开展工作的必要设备、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丰富多彩的活动”的标准建立“妇女之家”,做到有人干事、有阵地做事、有钱办事,发挥村、社区妇女组织凝聚妇女、服务妇女的重要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是党委政府现阶段赋予妇联的重要任务。2011年,广东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提出大力发展妇女儿童事业,从加强枢纽型管理、社区和家庭服务、思想道德建设、营造幸福村居以及促进稳定和谐等方面赋予妇联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