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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妇联召开第三季度信访例会 认真学习《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1-10-21

 

 

,广州市妇联在市妇联机关礼堂召开了本年度第三季度信访例会。大会认真学习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全市各区(市)妇联分管维权工作的主席或副主席、维权部部长、街镇妇联主席,以及市妇联领导班子成员、全体机关干部、直属单位负责人和部分横向联谊妇女组织负责人共100多人参加了学习。市妇联领导非常重视本次会议,李建兰主席亲自参加,关棣仪副主席主持。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于今年813日开始实施,是最高院对现行婚姻法的有效补充,对结婚登记、亲子关系诉讼、父妻共同财产的认定等问题,其法律适用标准作了进一步明确。为了尽快掌握这些新的条款,切实提高大家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认识和理解,指导我们更好为妇女群众服务,市妇联专门邀请了《婚姻法》专家,暨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宋耀红为我们授课。宋教授用幽默、诙谐的语言,丰富的法学知识和业务经验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从维护妇女权益的角度逐条进行了详细解读,特别是对“婚前贷款买房、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等六大的问题作出了精彩的剖析,其中对涉及到财产的有关条款用新旧对比法,加强了大家的记忆和理解,使我们在短短的时间内对《司法解释三》有了很好的、清晰的认识,对我们今后更好依法依规地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将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

最后,会议进行了互动,大家就家务劳动的价值、家庭暴力的取证、婚内强奸的认定、妇女干部的自身权益、夫妻财产的支配权等问题展开讨论,气氛非常热烈。与会人员普遍反映收获很大,效果良好。